各会员企业、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中央社会工作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民发〔2026〕3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本会目前主办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进行梳理调整。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诚信长城杯企业认定工作
依据《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本会决定退出目前依托团体标准《诚信长城杯企业认定规范》(T/BEEAT 001—2026)主办开展的诚信长城杯企业认定工作,暂停以本会主办开展相关工作。
二、关于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依据《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本会决定退出依托团体标准《企业信用评价规范》(T/BEEAT 006—2026)独自或与其他协会联合开展的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暂停以本会主办或联合主办开展相关工作。
三、关于北京企业评价协会科技创新奖评选工作
北京企业评价协会科技创新奖属于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励项目,已连续开展十七届。依据《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第三十七条及《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奖项实行专项从严管理,后续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开展评选工作。
四、关于政府委托或购买服务项目
凡由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通过购买服务或委托交办承办协办等方式,委托本会开展的评价、调研、竞赛、宣传选树等服务项目,严格按照委托方文件、委托合同约定范围、流程、时限开展工作,全程留存工作底稿、验收材料等。
五、合规自查及后续工作安排
今后,本会将严格落实《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建立常态化合规自查机制,定期梳理,确保本会举办的业务活动合规开展。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所有业务调整、恢复、细则修订信息统一通过协会官方网站、官方公众号对外发布。
特此公告。
北京企业评价协会
2026年7月31日